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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华“平安校园”实施方案

时间:2017-01-20

                                                          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实现学校在关于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工作规划中提出的,力争在今年内达到“平安校园”的标准的奋斗目标,根据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
1、成立由柯炳根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创建“平安校园”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创建活动办公室的具体办事机构,组织一支由校行政领导、年段长、班主任、执勤教师、保卫人员等组成的从事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队伍。
2、学校行政会议和创安小组定每年的三月份的第二周、六月份的第一周、九月份的第二周、十二月份的第一周的校务会议专题研究创建“平安校园”工作。
3、创建活动要严格按照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开展。
4、要经常和综治副校长联系,要积极配合综治副校长开展工作,共同抓好学校的创建工作。
5、建立“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强对学校的安全管理
1、建立校园报警点,与灌口派出所紧密联系,发生案件要及时向派出所或更上一级的公安机关报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一但发生案件要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查处。
2、建立严格的门卫制度和验证制度,要做好每天的值班记录和来访人员登记记录。
3、完善学校校舍、教学设备、生活设施等各类基础设施,各类安全标识要清楚醒目,要定期对设施进行查勘,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4、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寄宿生管理制度。
5、配全各类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更换。学校办公、教学、生活场所的安全通道要确保畅通。
6、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建立校内食堂的安全卫生检查制度,并有食堂安全卫生检查记录。要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7、组织各项大型活动或外出活动,都要严格履行审批制度,并制定严密的组织方案和安全防范预案及保卫措施。
8、加强教学环节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室管理制度。
9、严防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群体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10、认真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
三、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1、定期对师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每学期聘请公安、司法、消防部门来校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1—2次。
2、每学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和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并在开学初、重大节假日和寒、暑假前对学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在学生参加劳动生产实践勤工俭学中要进行安全教育,并有安全保障。
3、积极开展反邪教、禁毒教育,决不允许有任何吸毒或参加邪教组织活动的现象在我校存在。
4、加强普法教育,要不断提高师生维护安全稳定和法律的意识,确保不发生师生违法犯罪的行为。
5、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校心理咨询室和心理教师要充分发挥作用,要及时化解学生的心理障碍,确保不出现各种因心理问题发生的各类恶性事故。
6、健全“后进生”档案,要建立各类待进学生的帮教措施,切实加强对网络痴迷者、学习困难者、生活困难者、严重心理障碍者和经常违纪者等学生的教育管理。
四、加强对周边的综合治理
1、学校要把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要按计划贯彻落实省、市、县的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会议精神。
2、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学校周边地区秩序的整治力度,确保校园及周边没有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和各类流动摊点。
3、加强对学校临时工和建筑队员工的管理。
4、要通过各种形式经常了解师生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的意见,要根据师生反映的意见不断去完善,确保至少有90%以上的师生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表示满意。
五、维护安全稳定工作
1、每月召开一次校园安全分析会,定期分析、排查、掌握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因素,并积极采取各种防范措施。
2、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一学期组织师生演练一次。
3、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学工处、保卫干事要做好信息的通报工作,每周向学校汇报一次,每月向区教育局保卫科汇报一次,及时反映学校有关安全稳定的信息动态。
4、积极开展各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尽力把各个矛盾和解决在萌芽状态。
5、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的监控,特别要做好“校园网”的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网络安全技术保护措施和备案登记制度,及时发现、封堵网上有害信息的传播。
附:
         创建“平安校园”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办公室:        
   安全保卫:  
   抢险救护部:   
后勤保障部:  
   通讯联络部:
 紧急援助部:
  
                            厦门嘉华学校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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