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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5-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加强和规范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现就依托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做好2016年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及时做好学生学籍注册,规范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是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各级人社部门和技工院校要按照有关制度要求,认真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一)规范注册新生学籍。新学期开学后,技工院校要及时收集和认真核对新入学学生个人及家庭有关信息,根据《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和我部公布的新专业情况准确选择确定学生就读专业,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学籍注册。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严格区分全日制学制教育学生和非全日制学制教育学生,切实加强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不得把非全日制学生和职业培训学员注册为全日制学籍,坚决杜绝虚假注册学籍、双重注册学籍等违规现象。对于技工院校采用弹性学制、学分制等方式招收企业在职职工开展非全日制学制教育的学生,要与全日制学籍相区分,单独进行学籍注册管理。上级人社部门对技工院校上报的新生学籍信息要及时认真审核审批。
请分别于4月20日和10月20日前,完成2016年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二)及时处理学籍异动情况。各地区要指导技工院校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对休学、退学、转学、复学的学生认真进行核实认定,并于学生学籍异动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学籍异动申报。上级人社部门要密切跟踪了解技工院校学生学籍异动情况,认真及时进行审核审批,确保技工院校学生学籍信息真实有效。
(三)认真核实清理重复学籍。各地区要指导督促技工院校根据信息系统提示信息及时对学籍重复学生情况进行核实,对虚假注册学籍的,要坚决注销,并在信息系统中清除;对在不同学校双重注册学籍的,要认真核实有关情况,按照是否在本校实际就读的原则,决定是否保留学籍;对在挂双牌学校重复注册学籍的,要按学生实际就读专业情况保留一个学籍。
(四)规范管理打印毕业证书。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以下简称证书查询系统)已于2015年正式上线运行,并向社会提供公开查询服务。对在2016年春季和秋季学期内完成规定学制时间和课程学习的学生,要准确核对学生相关信息,全部通过信息系统进行毕(结)业处理,生成并打印毕业证书,确保毕业证书可通过证书查询系统公开查询。
二、严格进行受助资格审核,强化免学费和助学金管理工作
各级人社部门和技工院校要在2015年专项核查工作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做好2016年免学费和助学金管理工作。
(一)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各地区要指导技工院校积极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准确解读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使广大技工院校学生特别是新入校学生及时了解政策内容,指导学生做好受助资格申请和相关材料准备工作。
(二)严格进行受助资格审核认定。要根据《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要求,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和操作流程,切实做好享受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资格审核认定工作。学校各班班主任、资助管理工作人员、校长以及地市级、省级人社部门资助管理工作人员要各负其责,层层把关,逐一审查申请学生的受助资格,确保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学生都享受到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确保享受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的学生都符合政策规定条件。非全日制学制教育学生和职业培训学员不得纳入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范围。要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工作机制,对于因把关不严,造成受助学生资格虚假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工作责任。
(三)按时完成受助学生申报审批。各技工院校要认真核实申请享受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学生信息,逐一通过信息系统进行申报。上级管理部门要对技工院校上报的学生资助申请认真进行审核审批。请各级人社部门和技工院校分别于2016年4月30日和10月30日前,完成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享受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学生的信息系统申报审批工作。
(四)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要加强免学费和助学金专用资金账户管理,确保学生受助档案、学生签字手续、资金发放台账等有关账目和资料齐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中职资助卡发放助学金,强化和规范资助资金发放和使用管理工作。要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及时了解掌握资金结余情况,保证资金账目明晰和资金安全。
三、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规范使用信息系统
信息系统是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和资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技术手段,各级人社部门和技工院校要根据《关于加强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26号)的有关要求,全面做好信息系统使用工作。各级管理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合理设置和切实加强用户管理。用户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按规定权限内容和时间要求完成有关业务操作。“校长用户”必须由校长本人或校长授权专人使用。各级人社部门和技工院校要全面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学校基本信息管理、专业管理、学籍管理、免学费和助学金管理、毕业管理等工作,确保信息系统数据真实、全面和准确。
四、加强组织领导,深化监督检查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推进技工教育事业发展和青年技能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人社部门和技工院校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资助管理机构,充实资助管理工作力量,切实做好2016年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确保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在技工院校得到全面落实,确保资助资金安全。
各级人社部门要不断完善资助管理制度,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大监管工作力度。今年,我部将在全国部分省份开展重点抽查工作。各地区要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工作,全面掌握本地区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的总体情况和突出问题。对在过去核查工作中被查出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或存在潜在隐患的学校,要进行重点监管。要加强日常工作审核,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隐患。要积极尝试委托审计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提高监管的针对性。要确保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等举报渠道畅通,对投诉举报事件进行快速有效处理。
 
联 系 人:全国技校资助办 高媛  李晶
联系电话:010-84202663  84201663(传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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